新冠肺炎轻症康復后1个月可投保香港保障型保险,重症带病投保须加保险核保条件

2022-04-22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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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轻症康復后1个月可投保香港保障型保险,重症带病投保须加保险核保条件


市场传言新冠肺炎康復者会被拒绝香港保险核保申请。10Life就这项问题深入研究并向多间香港保险公司作出查询。大部分大型香港保险公司表示,现时新冠肺炎轻症患者康復1个月后,香港保险公司会以标准条款核保,但重症患者即使康復后定义个别伤病为「投保前既往病史」,带病投保保障型保险亦要提升保险核保条件。


重症患者定义包括曾进入深切治疗部或出现严重併发症,例如呼吸衰竭、急性呼吸困难综合症、败血症和败血症性休克、血栓栓塞或多器官衰竭,包括对心脏、肝脏或肾脏的伤害。至于附加条件包括定义个别伤病为「投保前已存在的状况」,不承保个别器官、增加保费,或拒绝批出保险。


10Life联合创办人及行政总裁伦沛然指,新冠肺炎重症康復者,在往后投保包括自愿医保等香港医疗险计划时,大部份保险公司会作出特别评估带病投保,了解其临床表现。现时有个别保险公司在批核保险申请时,亦会特意查问投保人新冠肺炎病史,包括过去3个月有没有对新冠病毒呈阳性反应。


他续表示,由于疫情仍在急速发展及届严峻阶段,香港人健康风险非常高,呼吁大众若果有需要买医疗或其他类型保障型保险产品时,应向持牌中介人查询香港保险公司最新核保指引,避免往后出现不保事项甚至被拒保。


文章标签:香港保险核保-带病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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