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业适时推行风险为本资本制度

2022-05-0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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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险业适时推行风险为本资本制度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3日)表示,现时香港保险业的资本充足制度未有考虑个别保险公司的风险因素,因而建议修订法例,并认为现在是适当时候推行风险为本资本制度,以确保香港保险业的规管架构与时并进。


许正宇表示,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的其中一个特点,是向香港保险公司提供诱因以加强它们自己的风险管理文化。在新制度下,实施稳健的风险管理并採用较好的资产及负债管理的香港保险公司将承受较低的资本要求。目前,内地、欧盟、英国和新加坡均已实施风险为本资本制度。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早前的金融体系评估计划中,亦建议香港推行风险为本的资本制度。


许正宇续指,当局计划于2022年第四季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在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之后,保监局和有关方面将就各项较複杂和技术性的具体要求谘询业界,期望于2023年制定相关的附属法例,目标是于2024年上半年实施风险为本资本制度。


文章标签:香港保险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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